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人民网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推选范围和名额
全国范围内评选“最美大学生”10名,“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20名,“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30名,入围若干名;每个学校仅推荐1名学生参选,我院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均可参选,各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推荐。
三、推荐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推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四、工作要求
请各系院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发至学生处李昕泽邮箱。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用第三人称填写;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推荐学校联系人信息和校园记者信息暂不填写。
附件: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